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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网 2016-05-18 14:54:08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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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加快旅游改革创新

深化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创新旅游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旅游改革试点。支持具备有条件的市县区开展旅游综合体制改革,推动平潭等地争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促进旅游单一行业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

—— 加快推进景区体制改革。对全省旅游景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景区营运。引导、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开发、经营、托管国有或集体经营的旅游景区。稳妥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加快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部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简化旅游项目审批手续,进一步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网上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统一规范全省旅游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宽进”后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

—— 加快推进协会自律发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会分离、市场运作,明确界定行业协会职能,将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质量评定等工作转移到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资质认证、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服务企业的职能。加强旅游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二、扩大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开放

——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探索对外商投资、台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旅游行业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 扩大自贸试验区旅游开放领域。按照进一步提高开放度、进一步增强透明度、进一步体现与国际规则衔接的原则,扩大旅行社业开放,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实施贸易、投资、航运、通关等方面的旅游便利化措施。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在健康养老、特色医疗、娱乐演艺、职业教育、旅游装备、文化、时尚创意、会议会展、科技、服务外包等领域的开放与合作。以建设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重点发展邮轮旅游、文化旅游、滨海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商贸、体育竞技等旅游服务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区域旅游发展模式。

——发展免税购物旅游。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落实离岛免税与离境退税政策,发展壮大福州、厦门、平潭三大免税购物区,打造知名的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和国际旅游免税购物区。

——盘活自贸试验区旅游资本市场。积极发展旅游金融、产权交易、投资担保等,开拓适合旅游业特点的对外投资、融资、并购多种渠道,提升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

——探索实现区内区外联动。推进旅游新业态创新区内注册区外服务制度。支持邮轮、度假区等领域的企业纳入自贸试验区框架管理。通过推动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发展,有效将模式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带动全省旅游业改革开放。

三、促进旅游投融资创新

强化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搭建线上线下旅游投融资平台,举办旅游投资大会,吸引境内外大型投资集团、全国性的金融机构投资我省重大旅游项目。

—— 创新发展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动,大力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资金投入。丰富旅游信贷产品体系,推广项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门票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支持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由政府组织或参股形式设立旅游专业担保公司。支持引导小微企业、经营户互助设立担保基金,创新中小微旅游企业股权交易、托管模式。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融资。发挥省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 和各级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加大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和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旅游公共服务领域PPP试点。由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与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建PPP项目公司,共同参与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建设、后期运营等,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全面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挖掘侨力资源拉动引资。强化旅游投资平台建设,积极吸引海外侨胞聚焦福建,参与涉旅项目投资。探索成立“世界福建侨商总会”,畅通侨商投资渠道,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采购商贸物流、华侨文化交流基地,积极鼓励华侨归闽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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