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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1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深入到会泽县娜姑镇新合小学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把法律送进校园。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以阳光司法的方式进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以在这个学校发生的一起事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新合小学的教师以及三年级以上7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2013年6月5日22时,被告人杨某拿了四个鞭炮给锡某、李某、袁某、余某,锡某在河边路上炸了一个鞭炮,其余三个鞭炮被李某、袁某、锡某,一人一个点燃后扔进了新合小学的围墙内,李某、袁某扔进去的鞭炮没有炸伤人,锡某扔进去的鞭炮打碎新合小学男生宿舍202室的窗户玻璃,落在正在宿舍内正在休息的小龙身上,将小龙炸伤,导致小龙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分裂症、左耳听力受损。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这个典型案例,就青少年如何遵纪守法,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等问题,为新合小学的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通过这种形式送法进校园,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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